求法律专业人士解答,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8:31:15
在2001年时,A用某某有限公司名义(法人代表-B)在银行贷款100W,因为抵押房屋价值不够,A就用C,D,E 三人的在银行抵押,A在银行里面有人认识,A就代C,D,E签名,问题现在来了,现在银行告C,D,E偿还贷款,C,D,E无理偿还,要拍卖房屋。现在C,D,E说签名不是自己签的,告赢了。现在就是问,C,D,E居然告赢了,能不能要求银行把房产证归还。还有,居然C,D,E没责任了,那么责任全部在贷款的公司上了,公司在04年左右就被工商注销了,那么现在如果银行再告的话,某某有限公司有没有责任,法人代表B有没有责任?(A因为其他案件,在2002年已经关押,目前还没出狱。)现在是民事案件,如果银行告公司的话,会不会成为刑事案件,B会不会要有牢狱之灾?
银行里面提款书签名是B签的,A跟B是夫妻。听银行里面的人说银行2年不追债,合同就作废了,2005年告过一次,因为时间到了,合同费了,没告上,2007年时候银行里的朋友(官不小)叫B去签了3张合同,B对于银行朋友的信任,没有看合同就全部签了。会不会是因为07年B签的合同,才导致现在银行可以告?

A
首先,CDE是不可能承担责任的。相反可以告银行!房产证是可以要求银行返还的

B是一定要承担责任的,银行可以要求B偿还所有的贷款!合同是一切的根源,只要本人签字,就是有效合同!

是的,银行就是以07年签定的合同为依据的;某某有限公司被工商注销后,法院仍可追究其法人代表B的责任。可能成为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