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应由谁去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0:06:34
我爷爷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我父亲排第二,上是大伯,下是三个姑姐,我父亲今年初因病去世,爷爷不久也去世,爷爷因是广州退休工人,去世后有葬庄费与医保费,现伯父以我父亲已去世,姑姐已出嫁为由,独占爷爷这些钱,请问这合理吗?这些财产应如何分配

你大伯的做法不合理。
1.有遗嘱的按遗嘱分配
2.没有遗嘱的,适用法定继承。也就是说,有权继承的人是你奶奶(若还健在)、你爷爷的5个子女。
3.你父亲去世,你可以代你父亲继承你爷爷的遗产。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了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你的表述,父亲先于爷爷去世,适用代位继承,你可以代你父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女儿与儿子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不因出嫁而丧失继承权;继承人也不因死亡而丧失继承权,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适用代位继承。

另外,被继承人如果与他人共同共有财产的,如夫妻共有,应当先分出他人的共有部分,然后才适用继承。

根据您的描述,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如果您奶奶还健在,那么财产要先分出您奶奶的一半,剩余一半由您爷爷的四个子女、您奶奶、您,共六个人平分。如果您奶奶已不在,则所有财产由四个子女及您本人共五个人平分。

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李律师,010-66080260

你爷爷的遗产应平均分配,不因由女儿出嫁或子女去世而丧失继承权。对尽了赡养义务的子女在遗产分配时也应酌情考虑。既然你父亲已去世,那么你母亲就成为法定继承人。

不合理 如果你爷爷没写遗嘱的话那 应该这样分
所有的遗产那 分成两份,一份给你奶奶,一份所有儿女平分
如果你奶奶也去世了,那就所以财产儿女平分。但是你父亲去世了 应该就没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