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佣金和企业佣金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2:19:27
我联系了一家国外客户A公司,需要在国内找家供货单位B公司,我想从中间提取1%的佣金,由B公司支付。我想问:
1.如果我单独跟B公司签订协议,我的佣金应该怎么扣税?
2.如果B公司要求公对公,那么我是不是可以另找一家C公司与B公司签协议,由B公司支付佣金给C公司,再由C公司把我的佣金给我,是否可以?那么这税钱又该怎么算?
我是一名自由职业者。

1、与B公司签订协议,佣金直接由B公司支付,你需要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不足50000元,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

2、可以。
此时,你从C公司拿钱,如果你不是C公司的员工,仍按1中的劳务报酬所得征税。而C公司把钱给你时,要开具发票,要交营业税及相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由于C公司与此业务本没有利害关系,所以,这笔它多交的税金,最终也会转嫁到你的头上。

如果你是C公司在册员工,则要按工资薪金所得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交税。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收入-税法允许税前抵扣的五险一金-2000元/月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500元,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
应纳税所得额大于500元小于等于2000元,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00元小于等于5000元,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
应纳税所得额大于5000元小于等于20000元,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375;
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000元小于等于40000元,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应纳税所得额大于40000元小于等于60000元,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应纳税所得额大于60000元小于等于80000元,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应纳税所得额大于80000元小于等于100000元,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应纳税所得额大于100000元,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