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本案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21:21:27
王某是个成功的企业家,个人拥有一家小型服装加工厂。王某在一次出差的过程中认识了一位年轻的供销员张某,分手时互留了地址和联系方式。随后王某经常约请张某吃饭、旅游,两人决定各自离婚后结婚。王某在做妻子曹某的工作时许诺给其一套商品房,并将有关的家具等给了曹某。曹某无奈,在安排好子女的抚养问题后,与王某协议离婚。在接管房屋时,曹某发现产权证上的产权人不是王某而是某一公司。经过打听才知道,这家公司的老板是王某的哥们,房子实际上是王某出钱买下,但产权人是他的哥们。曹某要求王某将房屋的产权人转为自己,但遭到拒绝,王某说:“你已经占有房子,是房子的主人了,应该你自己办理过户手续。”但王某的哥们又以王某欠其货款为由,不同意办理过户手续。曹某将王某和其哥们一起告上法庭。本案应该如何处理?

事实不清楚!该房屋“产权人不是王某而是某一公司”,后面又说:“产权人是他的哥们”。产权到底是公司还是个人?还有王某的诉讼请求是什么?分析案件必须围绕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否则就没有具体指向了。
1、就目前状况而言,曹某无法获得该房屋,从法律上看只有登记的产权人才能处分房屋,而王某不是产权人,无权处分该房屋。
2、如果曹某想获得该房屋,必须先由法院确认该房屋的实际产权人是王某和曹某,然后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离婚协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