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社保 重叠部分 充公 怎么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1:45:13
本人于2005年由所在单位给我开办了医保社保卡(江汉区社保)。
在职期间享受了社保和医保待遇,05年9月离职,之后自己也一直未续缴纳。

于05年10月进了现工作单位,但单位因种种原因一直未给办社保。

直到今年8月份,考虑到今后社保问题,个人决定只好自己补缴齐05年10月--08年8月的社保金1万元多。

等我刚补齐缴款,9月份,现工作单位突然又开始补办社保了,单位给我从今年1月开始算起,一次性为我交了08年1月--8月的社保金。

这时问题就出现了:
一、2008年1月--8月,单位和个人缴纳金发生了重叠。
(省社保局的人说:单位交的比个人交的金额多些,只能就大头,重叠部分得充公。)

二、个人的社保在武汉市江汉区,但单位办理时进的是省社保局。

我想请问各位:
1、社保局的人态度十分不好,就口头一说,规定了重叠部分要充公,我在哪可以查到相关公文或规定条例吗?

2、这个人交的钱为什么要充公给社保?今年重叠的钱就等于给公家了吗?

3、我现在应该怎么处理,必须随单位转入省社保吗?武汉市和湖北省的基数又不一样,对今后有影响吗?

4、我现所在单位,干了三年了,从05年10月至今,单位就只从08年开始补办社保,之前的社保不补了,我该怎么维权?

个人问题很多,望各位帮帮忙!有好的解决方案定会加悬赏分重谢!
非常感谢各位的帮助!
现补充一下:
我个人在区社保的基数是1466.3 每月缴费为293.26
省社保的缴纳基数是1260 每月单位出20% 个人缴8%

相比,市社保缴费基数高出了省社保了!

一、我已考虑好,明天过年前就要在现单位办离职,还有三个月。(现武汉市大多数工作单位都是办理 市社保、医保,为避免今后再办理转入转出手续,个人不希望将社保从市里转到省里了。)

二、询问过很多相关人员,目前得出的两种不同结论是:

1、省社保专员说按国家政策规定,重叠部分都无法退还

1.你愿意查的话,可以登陆湖北社保网查询湖北养老保险条例

2.重叠部分都无法退还的,你只能认了

3.最好转,现在不转的话,将来也要转,这个问题不解决,将来一样要解决,万一将来再给你政策,重叠了不给转,到时候就亏大了,基数不同不是问题,养老金的多少跟你的交费基数和交费时间相关

4.原则上单位必须给你从工作之日起补交,但是现在的问题有两个,其一,你自己补交了,就算现在给你在省社保补交,还不是重叠的,对你一样没有什么实际好处的,其二,已经要求不严格,你现在要争取补交不一定能争取到的,你虽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劳动仲裁只有补交,不支持现金补偿,所以一样出现第一个问题了,如果你是去诉讼,也许可以争取到现金补偿,但是依然不确定性的

补充:
如果市社保那里可以累计重复的个人帐户部分,那么肯定是转到市比较好了,不过需要等你离职后申请办理

1.给你一个政策规定:
参保人员不得在同一统筹地区或跨统筹地区重复参保,退休后只能享受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已经重复参保的人员,省内按以下办法清理规范:
(一)对重复参保,但缴费不在同一时段的,参保职工的多个个人账户归并或转移为一个个人账户;
(二)在同一时段内重复缴费的,参保职工的多个个人账户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保留一个个人账户,其余个人账户本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退还本人,进入社会统筹基金的缴费部分不予退还。

2.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
对重复参保的,单位缴纳部分充公,个人缴纳部分退还本人。

3.是的,你必须随单位转入省社保。基数不一样没关系,缴多,养老金得多,缴少,养老金得少。

4.向劳动保障电话12333投诉,得到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