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当时不要抚养费 以后可以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9:49:19
我离婚时是今天初协议离的 有一个男孩,当时因为种种原因协议上没要女方的抚养费,现在物价越来越高,越来越吃力,而且女方完全有能力贴抚养费,我现在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追要抚养费吗?谢谢
大概起诉费要多少 ,怎么承担?

1、“离婚当时不要抚养费 以后可以要吗”:完全可以,依据是:《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你可以先和女方协商,告诉她孩子的抚养费用增加,你现在无力负担全部,请她支付一部分,协商不成后起诉(当然也可以直接起诉)。
3、起诉之前,你应准备好孩子最近生活费大幅增加的证据。

补充:
1、起诉费(应是案件受理费),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先由原告预交,审理后由败诉方承担或是双方协商分担、或由法院根据情况确定双方分担比例。

可以要求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律硬性规定的,不论夫妻关系是否存在

1,如果协议里没有写“要抚养费”也没有写明“不要抚养费”,当然可以时候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2,即使协议里明确写了“不要抚养费”,也可以通过诉讼拌回来,理由就是前述的法律硬性规定

可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