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开办律师事务所需要哪些条件,相关手续如何办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1:36:21

具体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如下: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十六条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十七条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
  (三)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
  (四)住所证明;
  (五)资产证明。
  第十八条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开办律师事务所,对于注册资金的要求很低,因为律师事务所往往是合伙类型的企业,是负无限连带责任的.但是最主要的是要有5名以上的执业律师一起才能办.注意必须是执业律师,而不是仅仅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
所以你如果想办律师事务所,关键不是钱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和业务来源的问题

1、如果你是要办个人制的律所那要查找你当地的规定,上海的话就是要求三名以上执业律师、10万元注册资金、10万元的执业风险保证金

2、一般合伙制律所,按照律师法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十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新修改的律师法,规定了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具备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