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民事纠纷的案例,需要高人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9:52:50
案列:里某帮成某装修房子,在这个期间,里某停在成某家门外的摩托车被偷了。事后,里某认为自己在成某家打工,车又是打工期间在成某家被偷的,那么成某就有责任,现在车是找不回来了,里某就找了几个打工的朋友到成某家要求他们赔偿部分损失。但是成某觉得他不但没有任何责任,反而他也是受害者。一来里某不是自己他请来的,是由负责装修的包工头请来的,自己和里某没有直接的雇佣关系;二来,对于里某车停放的地方,也只是默许了而已,并没有承诺任何的看管和保护,当然也没有收取任何的费用;三来,事情发生后,装修工作还被中断了。所以成某坚持不赔偿。

问题一:在这个案子中成某是否有赔偿责任?为什么?
问题二:里某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包工头有责任吗?为什么?

谁对他都没有赔偿义务
1 他摩托车没有说叫谁代为保管。虽然放在人家家门口,人家没有保管义务。
2 他跟包工头只是在劳务上的关系,包工头没有帮他保管摩托车的义务,
是他自己没有防盗意思。

一 成某没有责任,补需要赔偿
二 自己承担

可以少量地赔偿一些损失给李某.因为李某是为成某的利益而骑车来的,成家是受益人,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可以要求赔偿部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