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民事纠纷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9:31:58
我的一个朋友和邻居打架~~~~把邻居打伤了`~~~~邻居到法院起诉了~~法院判决~~我朋友赔偿邻居1万元的医药费用~~~~~因为我朋友的邻居是流氓~~我朋友被逼无奈才打的他~~~~法院判决已经3年了~~我朋友一直没有陪给他医药费~~~请教一下`~哪家人是否还可以在起诉我朋友啊~~~~听别人说好象是两年之内可以在起诉的~~现在已经3年了~~他们还可以在起诉吗`~如果起诉的话~~他可以告什么`~~告我朋友没给医药费``还是告我朋友伤害罪呀~~~~~~~~谢谢求教~~~~~~~

如果是民事赔偿诉讼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不能再起诉了。
如果作刑事控告,控告你朋友涉嫌伤害罪,那就要作法医鉴定,但时隔3年,皮外伤已经痊愈,难以鉴定,这样就会因为缺乏证据,罪名难以成立。

不可以了 这民事纠纷是一事不再理原则,3年了已经过了要求强制执行的期限了,所以哪个人想要你朋友陪钱很难了

首先判决已生效,你的朋友应该给付一万元。
其次,你朋友的邻居是否在一年内已经向法院申请了执行?
如果他没有申请,不用给了,
如果有,建议你朋友给付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