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租赁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4:14:37
我今年在深圳租放居住,和房东签了一年合同,但是由于物价上涨,房东要求每个月多交100元,不答应就强制撵人,我想在有关部门起诉他,请问到哪个门部可以起诉?直接到法院吗?

1/你和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在合同没有到期前,应该按照合同约定金额交纳租金,房东以物价上涨为理由,在中途加租,是违反合同法的.

2/你首先到当地街道办下面的房屋租赁管理所,投诉你的房东.租赁所就是负责出租屋登记管理,调解租赁纠纷的.

3/如果租赁所不能调解成功,你再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