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议离婚有无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0:37:49
一位大陆的女的跟一个香港的居民结婚.两年多以后就在这女的怀孕快三个月的时候他们要离婚.其实双方都只是性格呀各方面的不合,经由却说都觉得真的没必要在一起了.所以两人也决定要离婚.象这种情况法院会受理吗? 另外如果女方要求赔偿可以的吗?女方要怎么做才对自己比较有利.如果小孩子拿掉会不会有什么刑法上的问题?
迫切需要大家的回答.请有关专家给于指导.谢谢.

会受理 能赔偿 能拿孩子 生孩子得判跟谁 但新生儿基本都给女方 男方拿抚养费

你说的赔偿是哪方面的?为什么要赔偿?夫妻协议离婚是自觉自愿的,不存在男的赔偿女的问题。

协议离婚可以,流产目前中国是允许的

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写好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即可,有无赔偿在于双方的约定。到法院离婚的话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不在此限。只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小孩拿掉不会有刑法上的问题。

其实呢,这种问题,必须得让女方拿掉孩子,要不就让法律来这孩子判给谁!

可以受理,其他没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