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的欠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4:23:52
最近才听父亲说起他94年的时候有借了别人一笔钱,到现在还没还,还让我看了借条.借条上写的金额是一万四,时间落款都写得很清楚,上面写的还期是一个月,到现在都有十多年了,父亲说是那个人借了很多人的钱后就跑路了,到现在只知道在X大城市混.想问一下,这张欠条还有用吗,还可不可以追回欠款.

如果这期间你们一直没有去追讨那就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会支持了。

没用,根据法律,借条二年之内有效,如果超出要每二年重新立,而且要把利息加入本金做为新的本金立借条

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民事个体主张权利的时效是两年,超过两年法律不再予以支持,除非有证据证明,你父亲在他借钱的这十几年间,向他讨债的间隔从来没有超过两年,也就是你父亲每一次向他主张权利(也就是讨债),民事权利的时效起计点就重新计算,超过两年就视为放弃权利。如果以这张欠条为证据向警方报案,控其诈骗,待其被定罪后,还有讨回的余地。

这张借条是明确的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除非像这些专家所说的,这段期间一直有催讨的,那么才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但是从你的陈述上来说,应该是不可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后果的,因为这个人借钱后逃跑,你们是没有办法和没地方主张了。你们可能会觉得这样比较委屈,因为是这个人跑路了。但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无法找到的被告,你们照样是可以起诉的,法院会公告送达,但是因为你们没有采取这样的做法,所以我认为已经超过了时效了。除非是他自己愿意偿还,通过法院是无法追回欠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