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保险费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1:30:18
问题:某人03年底以前基数全部按北京市最低工资基数,04年1个月的是按700的工资基数算,05年按800基数算,06年按2000基数算,需要补缴月份如下:2000年1月-12月。2001年1-12月。2002年1-12月。2003年1-12月。2004年1-12月(补1个月的)。2005年7月-05年11月(补5个月的)、2006年8月-06年12月(补5个月的)。请问若补缴一共需要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利息及滞纳金多少?公司出多少?个人出多少?

北京2000年最低缴费基数为524,2001年为603,2002年为691,2003年为802
(以上为北京官方数据,以下为你列的数据)
2004年为700,2005年为800,2006年为2000

养老金缴费标准为:缴费基数*20%+缴费基数*8%,前者为单位部分,后者为个人部分

缴费基数总计为:(524+603+691+802)*12+700*1+800*5+2000*5=46140元

单位部分为:9228元

个人部分为:3691.2元

关于滞纳金的问题,国家规定是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但各地在执行的时候并不一定按这个规定来,具体还要向你们本地社保咨询,电话12333

如果真收的话,算起来就太麻烦了,计算公式为:

第一个月的滞纳金:XX元 + XX元*千分之二
第二个月的滞纳金:(XX元 + XX元*千分之二)+(XX元 + XX元*千分之二)*千分之二
以此类推,是每一个月累积下来的,复利算法

初步概算是大概是400多天就翻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