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案例 求分析(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8:28:59
甲向乙借八万块钱,甲让乙写借条,借条如下:
借条
兹借乙人民币捌万元整.
签名: 甲 某年某月某日
过了段时间,甲还乙一笔钱,还钱时没有证人,还钱的数目只有甲乙两人知道.甲对乙说,你把借条给我,我在上面注一笔,甲是这样写的: 还 欠款柒万元整. 甲签字 某年月日
再过段时间,还款日期到了,乙找甲还找钱,乙说你还欠柒万元整,甲却说我只欠你壹万元整.为此,甲乙打起了官司,由于证据不明,法官也不知道怎么判断.
问 : 甲到底还欠乙多少钱?
答案要有法律条例和分析!
甲对乙说,你把借条给我,我在上面注一笔,甲是这样写的: 还 欠款柒万元整. 甲签字 某年月日
此句中间的"还 欠款柒万元整"是还欠款柒万元整,空格是我打的时候不小心留出来了,很抱歉给你们带来一误解!

严格来讲,这个问题涉及到的知识点,主要来看不属于民法范畴,而是属于民事诉讼法的举证责任问题。作为执业律师,本人分析如下:
一、案件争议焦点
“还”字究竟读作“huan”,还是读作“hai”。
二、案件中证据与事实的认定及其原理
(一)情况一
无论本案的原告或者被告,只要紧密围绕自己在诉讼中的主张,能够提供其他确实、充分的证据,组成严谨而具有充分证明力的证据链,则依据证据链来认定“还”字究竟为“huan”还是“hai”。
(二)情况二
如果除本案现有证据外,双方当事人都无法提供其他有效证据来佐证自己的诉讼主张的,则本案只能依据“举证责任(结果意义的举证责任)”来认定证据与事实,进而判定案件的最终结果——如果双方当事人均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的,由承担结果意义的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败诉后果。
在本案中,当事人对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生效,以及对8万元债权、债务的数额本身都不存在争议。已经存在的争议,即究竟是“huan”了7万,还是“hai”欠7万,其实质是对债务人、被告之甲方已经履行义务的数额究竟是多少而产生的争议。
本人认为,在本案当中,对甲方履行数额的多少这一事实的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应当分配给债务人、被告甲方。理由如下:
第一,根据举证责任的基本原理,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二款,义务人负有对其履行合同义务情况的结果意义的举证责任;
第二,争议的文字记载,即“还欠款柒万元整”系由债务人甲方单独书写并签字,最清楚文字含义的人是甲方自己,其当然有义务提供证据,以证明该文字的真实含义是什么。
基于以上理由,甲方有义务对“还”字的真实含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甲方应当承担对于该债务履行情况的结果意义的举证责任。同时,无论“还”字究竟读“huan”还是“hai”都符合中文语法以及社会实际生活,现甲乙双方均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则甲方因为承担结果意义的举证责任而只能承担败诉后果:应当推定,甲方“hai”欠乙方7万元整。
三、后记
央视12套法律讲演节目中的案例,与本案案情一致,其说理与分析与本人上述分析相一致。

这样的案例要打的条文很多。(合同法60多条有规定)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