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周岁致人轻伤该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9:41:08
有三个在校高一的学生把同班同学打伤了,打人的学生有两个刚满16周岁不到17周岁,一名不满16周岁,挨打的学生头部被打伤现在鉴定为轻伤,造成轻伤的学生不满16周岁,其余两人打了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双方调解不成,现由公安机关处理。请问公安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如何处理该案件谢谢!

未满16周岁致人轻伤,不承担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两个刚满16周岁的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满十六周岁的,会责令家长严加管教或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