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9:58:16
我骑着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与另一辆电动车相刮撞(双方直行),对方是逆行,对方脚骨折住院,我没受任何伤。(双方电动车都没什么损坏)警方认定对方是逆行,承担主要责任,而我要承担次要责任,原因在于:1、事故发生后,我将自己的电动车移到了一边,有错;2、对方虽然是逆行,但当时对方采取了制动措施(现场有印迹),而我对事故采取避让措施不得力,且现场没有印迹反映。
请问:这样认定合不合理?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违章行为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我在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而且因电动车没电速度并不快,我觉得并没有违章行为,应该是对方负全责。我这样认为对不对?

你们的事故根本就不属于交通事故,如果不信,可以参阅道路交通法中关于交通事故的解释

你如果感觉你没的责任,在交警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三天内可以申请复议的哈。复议了基本就没的办法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