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0:39:46
交通事故发生地处于城市道路,该段路有限时标志,为40.事故发生时,车速以达到70.被撞的人由于骑自行车横穿马路,被车撞到头部,车与自行车刮到,把人带出了30多米.送到医院已经不省人事.经抢救无效死亡.还有该车出事前刹车已经不好使了.该事故双方责任应该如何划分??交通队给出的责任划分是双方各负一半责任.这种责任划分合理么??谢谢
受伤着横穿马路时属于违法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的规定,在这个事故中,有机动车驾驶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驾驶自行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本案中死者骑自行车横穿马路,如果在北京,属于A类严重违章。

肇事司机超速、并且所驾车辆制动性不合格,属于两个B类违章行为。

交通队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应该说还是正确的。

我提出个人意见,供你参考,首先在该路段有限时标志为40,违章超速,第二,遇有横穿行人,应该减速避让,先避人后避物,这都是最基本考票前学习的,第三,事故中你没有产取紧急制动,已经造成人员死亡.
补充”制动不好使”更是违法的事.
所以机动应该负很大责任,但交通给出的责任划分是双方各负一半责任.觉的你检便宜了.如果提起上诉,机动方会有损失,建议私了.(给点钱,实话我曾经酒后驾驶结果和你一样,找人花了20W,把事才解决)

这个根据细节交警有自由裁量权(所以腐败也出在这里)
你说的这个情况大致也是一半吧,不知道有没有更详细的对一方有利的情况,比如,这个超速70如何认定?在城市道路上,机动车是要避让行人的,这些都是一些原则,不好说,反正这个问题上大致各一半责任,具体要看细节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