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担保人死亡以后的承担法律问题?非常急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0:11:08
A是个领导然后找到B和C来当担保而后来A不还,D为放代人找B要钱。后来C骗B写了新条。变成了B借的钱通过法院判决让B承担是否合法。如果合法B如果心脏病突发死亡家人是否继续承担其判决。死者虽然是房主但是买房子的钱不是(B)房主本人的。法院是否可以将房子拍卖或将死者妻子抓起来?

“A是个领导然后找到B和C来当担保而后来A不还,D为放代人找B要钱。后来C骗B写了新条。变成了B借的钱通过法院判决让B承担是否合法。”
既然是A借的钱,怎么最后成了B借钱?B能在没有拿钱的情况下写欠条吗?如果有这种人,。。。。。我只能服了!!!
如果B死亡,其家人不用替其偿还债务。房产证上是B的名字,自然认为是B的个人财产。在B死亡后,如果他的财产被他的继承人予以继承,则继承人需要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偿还B的债务,如果无人继承,则仅以B的个人财产予以偿还。
如果B只有房产,判决生效后不执行的,房产会被拍卖、变卖或折价。
如果B的妻子阻扰执行,则有可能涉嫌妨害公务,会被拘留。

B的家人无须支付B的债务,但是B的遗产应当先行偿还债务。如果房屋产权证上写明B到名字,则属于遗产,应当先行偿还欠款。法院不会抓人,除非抗拒执法,至于拍卖房屋,通常情况下如果判决生效强制执行时会存在的。

如果你有相关的证据证明C是骗B写的,你可以申请再审,根据新的民事诉讼法也可以在执行阶段提出异议。如对异议裁定不服可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