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3年6月份进的一家公司,在公司到现在已做了五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1:38:01
我是03年6月份进的一家公司,在公司到现在已做了五年但今年才开始签劳动合同,而现在只是签的07年1月1日的,我和人事说以前的几年不算吗?也没有得到回答,什么保险也没有买,如果我现在辞工能不能得到前几年的的工资补助,或者其它什么补助。

根据劳动合同法,如果在08年1月1日前未签订劳动合同,自1月1日至签订合同之日公司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为劳动者缴纳保险,是企业的义务。只要你能证明你工作五年的事实,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缴之前未缴纳的所有保险。
如果公司有违法的地方,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仍然可以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金,你工作五年的话,就是过去一年平均月收入的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