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法律专家解答一下 这算是诈骗吗? 给我一个确切答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0:15:08
我是个结婚女人 认识了一个网友 我们有一点暧昧关系 他总是以各种理由跟我借钱 一共7千多 我都借给他了 请问 他这是诈骗吗? 他和我不是一个地方的 我能报案吗

按实际情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属于诈骗。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根据本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以诈骗罪论处。

我不是法律专家
我想你这个普通人都知道的 这样的情况叫做欺骗 不叫诈骗
不过这样的情况你可以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的 会受理的

什么是网络诈骗罪?
网络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这应该算不上诈骗
而且你已婚,你的家庭会怎样看待你,怎样看待这件事情
如果你能要回来最好,要不回来的话 考虑好后果再判断是否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