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到期,房东不肯退还押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4:14:16
公司租的住房,这个月底到期。房东的理由是我们没提前一个月通知他们我们不租了,所以押金不能退给我们。
租房协议上写的很清楚,押金所属的款项是水电煤气等费用。而且关于提前通知的的约定是:在租赁期间内,如若一方需要中止,则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我认为这个中止和合同的自然终止是两码概念)
我觉得我们完全有理由全额要回押金,我想问的就是:
1、现在时间比较紧迫,万一到了31号,我们因为他们不肯退押金而拒绝归还钥匙的话,我们公司会不会变成理亏的一方;
2、如果需要上诉,我们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谢谢,请精通这方面的朋友给点意见,不要局限于我问的这两方面,其他的建议也可以,多多益善。遇到这样的黑心房东真的有苦说不出,那女的还很理直气壮的说他们家亲戚在中级法院。。。威胁啊~!!!?讨厌!

你的想法是对的!合同的中止和终止是两个概念,中止是在租赁期内解除合同,而终止是合同到期解除。
在房屋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证据有租房合同、押金收条即可。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诉讼费一般为25元。

合同期自然终止,双方无须提前相互通知。房东这样做是强词夺理。

但是不是有理就一定走遍天下的。

关于上诉是很不理智的做法~ 对双方都不好。和他们家亲戚在什么地方无关。

现在住房还是比较好租的。当然你不能是非常贵的那种,建议你们和房东协商,委托附近的中介,尽快将房子租出去,房东有了新的租约,应该不会为难你们,无非是个利字。

如果房东有了租约还不肯放过你们,那就是不可理喻了,如果你们公司有律师,可以先出一份律师函给他。

按协议办,未明确约定押金是保证提前一个月提醒事由的,可主张要回
钥匙建议返回给房东,不给的话要立即起诉

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