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明星周边产品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5:38:23
比如歌迷制作其偶像的周边产品如背包,吊卡,扇子之类的
如果算侵权,那么像七浦路~西宫那里都是制作明星吊卡之类的不都算犯法的了?还有~如果只是歌迷内部交流之用不对外销售~呢?

从法律上来讲算是侵权

但是话又说回来这也是歌迷支持偶像的一种方式无可厚非

只要不是诋毁偶像或者是拿来作他用一般来说不用太担心

如果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将他人肖像用作商业经营用途,显然侵犯肖像权。对方有权要求你停止使用并赔偿。
另外:不因为人家也这么作,你的行为就合法了。告诉你,人家也是违法的。

浙江王律师

不用来营利或恶意使用就不算侵权。

看你制作的周边用途了,如果是自我娱乐欣赏,没有关系;如果用来卖,开始经营,那么你就等着被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