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7:27:45
劳动法规定5个月产假(晚育者)公司只允许三个月,因公司有生育保险,即使在我休息三个月后正常上班公司也只发给我补差工资(就是我的工资减去保险事业处发的的工资后的余额)这样做是否合理?我是否应该在这两个月里领取双份工资?有没有什么明确的文件?如果公司拒绝付给我正常工资 我该怎么办?

1.如果你已经正常上班就不能是用补差的形式给你,必须支付足额的工资,也不能扣你的生育津贴

2.劳动合同法有规定,你工作就要给你工资的,而生育津贴是你参加生育保险应得的

详情请拨打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咨询电话 12333 ;上班时间有人工服务。

估计领取双份工资是不可能的,你们公司做的应该是对的

不合理。如果拒付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