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父亲对子女享有继承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1:04:34
强奸犯坐牢释放后,受害女子生下了他的孩子,不久死了,他的孩子不久也死了,留下1000万遗产,该犯人有权继承吗?

只要能够确定为生父,根据继承法是有权利继承死亡子女的遗产的。
  《继承法》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个问题应该有两个答案,首先可以确定这个强奸犯享有继承权。如果受害女子的父母先于其死亡的话,到最后这一千万就应当又强奸犯一人全部继承。因为,如果其父母先于死亡的话,第一顺序继承人就只有孩子,那么就应当由孩子一人继承,在孩子死后,强奸犯作为孩子的父亲又是孩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这一千万到最后就应当由强奸犯一人所得。
如果受害人的父母没有死亡的话,那么就应当将一千万分成三份,由受害人的父母、孩子各继承三分之一,孩子在继承了财产后又死亡了,当人也应该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孩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就只有他父亲,所以强奸犯可以继承三分之一。 应当使用转继承程序。

有! 只能继承他生女一个人的属于他(强奸犯)的一份!

虽然这里,强奸犯又没有尽道养育的义务,又是强奸导致被继承人母亲生下被继承人!
但他是被继承人的生父,跟被继承人的父女关系还是存在!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