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骑自行车与成年人骑电动车在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承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3:40:05
我孩子(12周岁)骑一小自行车(20车)在小区内(我们在该小区居住)与一骑电动车的妇女(40岁)车把相挂,发现相挂后,妇女当既把我孩子带到其单位(小区内幼儿园),现场不复存在,电动车前挡风板摔碎,后备箱变形,我孩子左胳膊扭伤,肘部有擦伤痕迹,妇女左膝部软组织损伤,郁血红肿,左手小指皮擦破,我当晚带其女拍片检查,骨骼没有损伤,看情形该女想对我进行讹诈,要进行核磁共振检查,并要我修理电动自行车(更换部件较多,没有太大影响的了要更换),我该怎么办?请问责任怎么认定?我们做为孩子的父母,应该负什么责任?在线等,谢谢!

报案,公了,因为现场已不复存在,交警可能不认定事故责任,到法院诉讼,法院可能根据公平责任原则,判决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双方互相赔偿。

报案吧。先先警察怎么说。找好目击证人。为走法律途劲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