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和电动车相撞,事发已一年多。现摩托车方的乘客提出要医疗费赔偿。我要怎么样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5:31:40
事发已一年半。当时我妈骑电动车,因下雨天与二轮轻骑相撞,当时事故已经法院开庭处理,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包括医疗费等都是这样。当时对方在座前站了一名10岁儿童,当时孩子受伤进医院治疗,现这个孩子提出诉讼,要求我们平摊这些医疗费,我们要怎么处理?

最坏的结果,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及法院的判决,你们各自承担一半责任.
从诉讼时效来看,因为人身损害为一年,小孩在一年半后起诉,已经超过时效.但是不排除诉讼中断的情况.
电动车带孩子本身就应对孩子受伤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因此你母亲承担责任应很小.建议以诉讼时效作为理由抗辩.

人生伤害案诉讼时效为1年,超过1年不受法律保护。

找律师吧,在这种情况下说不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