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公司在薪资待遇上是否违反劳动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2:38:26
我一朋友在的一家生产公司。。职级只是一个普工;由于他想换工作,辞职了!在之前这家公司的奖金是按月发放,后面在调薪后月发奖金改成了季度发放。可我朋友截止到辞职时已经做够了一个季度,可现在该公司只说由于他辞职了。所以奖金没有他的份。。我想问下各位高人,针对这样的情况,劳动法有无规定员工辞职前几个月的奖金就取消不发的条例?

合同里面没有约定的话,如果没有约定,奖金不属于工资的范畴的,公司可以给,也可以不给,都是合法的!如果有一个奖金标准,比如说完成多少任务,这个就属于工资的范畴了,只要你达到了就得给!

奖金是公司决定的,
如果不是合同内写明的,公司可以不给

奖金和工资是分开的,工资是你通过劳动应有的报酬,但是奖金却是取决与公司愿不愿意发,发多少,都是由公司定的。
还有就是看劳动合同中有没有按月发多少奖金这样的约定了,如果没有约定,那公司一分不发也没有办法

已经发生的都应该发放。协商或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