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离婚问题!各位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3:57:20
我与我老公结婚两年多,他有喝酒的恶习:其中一个月的时间要半个月用来喝酒,半个月用来醒酒,无法干活,此现象恶性循环.把老婆挣的钱都拿或抢去买酒喝.没钱时,竟用我的手机拿去换酒.同时经常去我工作的地方找我的同事借钱买酒,之后让我还.这导致我的人格被大家质疑,使我无法再有脸继续在此单位上班,导致我现在失业,没收入.现在我已起诉离婚,快开庭了,但有很多问题困扰着我,请各位帮帮忙!
(1)债务问题:他半年时间在我工作地方租房,其中他的生活费,房租费,更重要的是他喝酒所用的费用都是我所借来的,请问这个费用离婚后由谁来承担?
(2)赔偿问题:由于我是被男方欺骗才与其结婚的,男方的所做所为导致我失业,更重要的是导致我的身体,人格,形象,尊严,精神都带来了损害,请问我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我相应的赔偿吗?
(3)钱的问题:结婚后有两万块钱在他的银行卡上,其中一万块钱是男方收到的还款,另一万是我的.请问我的那一万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吗?如果是的话,对我公平吗?因为男方结婚后所花的钱都是我的,而他也从来没有给过我什么.

请大家尽快给我详细,合理的回答!本人十分感谢!高悬赏!
由于我是刚申请的帐号,所以只有25分的积分,积分有限,如果有人的回答令我满意,我会追加悬赏分!当然要等一些时间我才能有积分,请大家帮帮忙!

1、这些债务属于你们夫妻在存续期内的债务,那么对于这些债务依据法律,应当由你们夫妻两共同偿还。
2、如果你所说的有证据证明的话,根据过错方的责任导致离婚的,你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对有过错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3、如果其中一万块钱是你们婚后你男方借出去的,离婚时还的话这一万块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前提是你们夫妻没有书面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你的那一万块钱是婚前存的,还是婚姻存续期间内的存的。如果是婚前存的你能证明出是婚前你一方存入的那么就是你一人的财产,如果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存入的就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

正视自己的婚姻,建议请个律师,会更合理地帮你解决问题,不要担心,相信法律会维护正方!

该是你的跑不掉,不是你的也不要想为好!
顺其自然.

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