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首款如何拿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0:38:11
我与男友婚前合买了套房子快一年了,其中首付他付60%,我付40%,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人的名字,现在每月的按揭供房由男友负责的.现我们已分手我只想拿回40%的首付,将我的名字从房产证上撤消,请问有无可能?需要什么手续?要出什么费用吗,很多吗?
补充:房需按揭三十年,现已过了一年.
另外,我在网上了解到,我这种情况需要办理三级转移登记手续(买卖登记),要出一笔不小的税费,而首款我只出了4万,估计连交税费都不够.有没有其它办法?
有人说拿着双方同意的协议书(并注明双方之间债务关系),再去公证处办个全权委托公证后,就具有法律效应了.不知这样是否可行?我担心男友认为此时把钱还给我,但房屋产权证上我的名字依然存在,会觉得不妥当,请问大家这样的问题如何办理、解决最安全、稳妥?

去所在地房管局带双方有效证件更换房产证,河北价格140/80元

其实这个问题一般建议个人协商,假如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找个律师再咨询下!好聚好散嘛!

钱让男友出,然后把自己的名字去房管所去掉,可能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现在好像收买家1%,转让方不收,具体情况咨询当地房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