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高手的就来 税法题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9:17:01
5.某城市A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3月份购销情况如下:
(1)生产并通过交易市场销售甲级卷烟1000箱,每标准箱实际售价14500元(不含增值税),国家调拨价15500元。
(2)另外有50箱作为礼品赠送给协作单位。
(3)当月移送到本市本企业非独立核算门市部200箱,门市部实际销售150箱,每箱售价16000元(不含增值税),国家核定价(不含税)15500元。
(4)同期购入生产用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分别为:香精10万元、卷烟纸12万元、包装箱8万元,烟丝150万元。期初库存外购烟丝买价30万元、期末库存烟丝买价50万元。
(5)从农业生产者处购入烟叶90万元,委托B卷烟厂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加工费26.7万元,无同类商品价格,收回烟丝的40%对外销售,取得烟丝的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余下的60%直接用于加工成卷烟销售。
(7)采购和销售发生的运输费3万元,取得合法的货运结算单据。
消费税税率:卷烟比例税率45%,定额税率每箱150元;烟丝比例税率3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A、B卷烟厂各自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已知:该企业支付的水电费由辅助车间统一核算,月末再按其用途进行分配。企业本月支付的水电费14 000元已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账户。月末分配情况是:生产车间:水费2 000元、电费5 000元;管理部门:水费1 200元、电费3 000元;福利部门:水费8OO元、电费2 000元。

另外,该酒厂10月1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借方余额为1 098元。至10月末,企业无在途材料。

该酒厂本月计算、申报增值税如下:

①销项税额 = 300 000×17%+100 000×17%+270 000×17% = 113 900(元)

②进项税额 = 6 500+(8 000+300+200)×7%+1 020+5 000×7%

+510+500×7%+240+1 700+1 098 = 12 048(元)

③应纳税额 = 113 900 -12048 = 101 852(元)

该酒厂本月计算、申报消费税如下:

应纳税额 = 300 000×25%+100 000×5% = 80 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