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口是否有农村宅基地继承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0:47:39
全家已经迁入城市!请问还有没有权利继承农村宅基地!?

不可以。
  根据《继承法》第3条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遗产,继承人有权利继承。作为城市户口的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去世后留下的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其他财产。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于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的。
  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宅基地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因此,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去世后,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是可以继承的。

只能是继承地皮上的房屋 不能新建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是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你全家以迁入城市并转入城市户口(即非农业户口),你全家的宅基地使用权应被集体经济组织收回,你们全家在农村不再享有农村宅基地的权利。但你们可享有该宅基地上的房产处理的权力,因为房产原来是你们的私有财产。
在现实中,这种情况普遍存在。若该集体经济组织还未收回你们家的宅基地使用权,你还管它干什么。存在的即是合理的,但合理的并不一定合法。等待有关文件出台再说吧。

这个现象很普遍,只要在原使用的宅基地上有房屋和其他设施你就有权利继续使用该宗宅基地.可以根据<确定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若干规定>办理宅基地手续

法律上是住宅是私产,可以继承的,但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法律上不好说,但是实际上是可以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