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房燃气接口费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1:31:29
买了新房,而且已经接到收房的通知了,燃气接口费就要2000块。这个东西是不是房子盖好了就应该都接好的东西吧?还需要业主交么?国家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或者文件什么的能证明一下必须是业主来交这个钱而不是开发商交?不交会怎么样?是不是我就得用煤气罐了?感觉很憋屈。

郁闷070303 你说的是大市政吧。也就是基础设施费是开发商在拿地的时候交给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的是从燃气站接通到项目边上而已。

燃气接口费(各地叫法不一)应该是从项目边上接到你房子里的费用。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些工程必须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施工,所以在施工前期开发商垫付这个费用,在入住时候再跟业主收取。

也就是说这个钱是开发商帮你垫付过的,现在再问你收而已。同样,你装修的时候如果要是想改燃气,仍然得找有关部门进行改装,否则算你违规。

早就不要接口费了。
早在2001年由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中已有明文规定,应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
水、电、煤气等属于城市的基础设施,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就已经向政府缴纳了包括燃气在内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费用。而政府收取了这笔费用后,再按一定比例,分别划拨给各个相关的公共事业机构,用于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而开发商也把这笔上缴的费用列入了开发成本,购房者的房价款中自然也就包括了燃气初装费。所以说,这笔钱就不该再向业主们收取。

回答我会支援你的:
不是的,其实大政策早出来了,下面一直不执行,但07年开始地方政府就要求强制执行了。比如说目前苏州就不存在接口费一说,且新版的购房合同中就对此做出明确要求。如果kfs要收这个费用的,业主可以拒绝。

1、国家有明文规定不允许以各种理由收取“开口费、初装费、进户费”等,但由于天然气公司前期投资过大,单靠销售天然气(民用)的利润很难收回成本,所以目前除了广东部分地区取消了初装费(但气价较贵),全国各地仍在收,考虑到企业经营的实际困难,各地政府大多采取不干涉的态度。

2、国家目前尚未有此强制性政策,但有的地方政府要求管道天然气应作为新建房屋的配套设施。至于谁拿这初装费,这要看你们那的政府是怎么定的了。

3、如果合同里没有约定天然气入户,你不拿这初装费,肯定就不能用了。

所以说,解决这问题的关键还在于你的购房合同里有没有注明,管道天然气入户。

如果人家都交费,那么你也交,,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