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裁员方面的法律问题,等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8:26:29
我是2006年8月份进公司的,当时是签的2年的合同(现在合同已经过期,但是公司里没有续签),现在全球金融危机,公司里需要裁员。如果把我裁了,我想咨询我应该得到哪些补偿?如果公司没有这些补偿,我又应该如何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
最好能给我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件,万分感谢
我现在1个月3000左右,能拿到多少补偿?谢谢

1、2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还有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3、投诉劳动监察队或申请劳动仲裁。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大部分比较好的欧美公司是会给的。如果这样就是每年一个月,再加一个月。那么就是3个月的。

如果公司不好,如果是提前30天通知你,可以不赔。但是如果通知你马上走,就得赔偿一个月。

赔偿金是税前工资,而且赔偿金不用上税。

10月份起双倍工资。06、07、08年各一个月工资补偿。如果公司不予补偿的话,可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