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离婚财产怎么分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3:09:27
我和老婆婚前买了房子(113.5平方米,2003年买的),出资我占44%,她占56%,户名是我的名字。现在要离婚了,考虑到孩子跟她没房子住,我搬走他们住。估计能卖个15-16万,她说过户给她,补我5万,我说再怎么说也得补7万,她不同意。现在卖也不是,不卖也不是,哎。

你这房子经过多年使用已经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 应该双方平分 你搬走的话你老婆应该给你房子市值的一半相当的价金

孩子总是自己的,看在孩子的份上5万就5万吧,谁叫你是男人呢,退一步海阔天空

既然你都还考虑着孩子跟着你老婆没地方住,可向你还是在乎这个家的,那你能不能再想远一点,为了孩子更好的成长,可以不离婚呢?是不是离婚到了不得不离的地步呢?

给你5万就不错了

你一个爷们 人家给你生的孩子 跟了你这么多年 离婚的时候你2W块都斤斤计较 这样的问题你还好意思拿出来问一下 是不是恶心了点? 朋友们 帮我鄙视这个人民币以分为计算单位的“人”(如果日本人也是人的话)

从法律上说,夫妻财产是平均分的,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适当多分,具体由法官自由裁量.
从道德上说,你就别计较那2万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