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土地法的进来帮忙看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10:05:58
?84我家(宁夏吴忠)从集体承包5母地,现在要建设公路,征收的我家的地有5到6亩;但不在原先的集体土地上,而是我家自己开垦的, 村长现已集体土地为由要收回土地不让我家享受补偿政策 而且登记补偿户主没写集体的地 而是登记别人的名字
我的看法是即便是要收回以前的集体土地也是原先的集体土地范围 而不是我父亲20年从周边开垦出来的土地
还有合同期限是15年 我咨询过律师 按道理99年合同到期 可是集体也没要求续合同 一直有我家耕种 律师说可以默认是合同的延续

现在兄弟有几个问题,就是村里有权利无偿收回这些地吗?

谢谢天涯的高人,给兄弟指条路啊,农民生活惨啊,这几亩地征了就没吃饭的地了,如果没有补偿,,,,,我父母怎么活啊?

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因你家处于农村,所以你家所有的土地均为集体土地。你所指的你家的土地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你家的承包地(集体承包的5亩),另一部分应是你家的开荒地(即别人都没种,而你家自己开垦出用于经种的土地)。
如果因建设公路需要征地,那么你家必须服从,因为在《土地管理法》中有明确规定。
如果你村村长想收回你所承包的土地用于公路建设,那他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方可实施,同时也应该给与你家相应的补偿(因为在没到承包期的情况下收回)。
如果征收你家承包的土地,那么必须给与你相应的土地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等。
如果征收你家的开荒地,那么由于你经种事实的存在,村里即便不给你土地补偿,也得给你相应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如果不给你补偿,那么就是不合理合法,你可以到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上访,可以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