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公司治理结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12:11:03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是什么样子的?

一、为什么要"治理"公司?
  中国的公司治理实践,雷声大,雨点稀;举措不少,收获却一般。为什么会这样?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改革的研究不够深入,太注重借鉴国外公司治理的形式,而不知其存在的理由。结果,在形式上越学越像的同时,一切还是老样子,在有些方面甚至还出现了新的更难解决的问题。所以,在我看来,现在实在是到了该认真反思的时候了。
  什么是公司治理(corporate gvernance)呢?为什么经济学家放着一个现成的"管理"概念不用,偏偏又创造一个新词,叫"治理"呢?公司治理就是"法人治理结构"吗?公司治理机制真的就像中国某些大牌经济学家所谓的是处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班子的责任、权利和关系问题"吗?这些问题不讨论清楚,申国的公司治理实践就很难有实质性的进展。
  其实,"治理"从最本质的意义上讲,就是约束经理的"招"。在代理经营的情况下,股东拿出钱来投资,但企业通常是交给职业经理经营的。而经理的利益又与股东的利益不一致,他们之间的信息也不对称,没办法及时监督,怎么办呢?股东就要想出"招"来约束和监督经理。可以说,这个"招",就是"公司治理"最基本的含义。
  现代公司是个法人实体,是广大的股东拿出钱来投资到一起,按照事先约定的公司章程来独立运作的盈利性组织。对于公司法人而言,股东是出资人,但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不直接参与经营,只是依法享有企业经营成果的收益权、剩余财产索取权和重大经营活动知情权。公司的经营活动由职业经理班子来组织进行,并且关于经营活动的细节,经营班子没有向大股东事前征求意见的必要。
  经理班子有其自己的利益,他们的利益与公司法人的利益(实际上就是股东的利益)是不一致的。股东希望的是:通过经营班子的工作,企业法人可以长期存续经营,并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经济学家证明,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与我们平时所讲的利润最大化是一致的。但是,经理们的利益却不是这样,企业价值最大化并不一定是经理们想要的。经理们需要的是他们个人收益的最大化,是他们在职支配资源满足个人需要、获得效用的最大化,是他们借助于运作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