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商调函后,是否需要辞职信?还是不需要辞职,只要办理工作调转就可以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2:00:29
我在青岛国企工作两年有余,后在大连找了一份工作,大连的单位给我开了一份商调函,请问回青岛后办理相关手续的程序?是否需要写一份辞职信?还是不需要辞职,只要办理工作调转就可以了?
谢谢,请各位谨慎回答,这对我来说十分重要。

根据劳动法,离职的法定程序是员工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30天后可离职;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立即离职或约定时间离职。你最好写一个辞职报告然后拿着去和公司谈,让公司批一下意见就行了。
如果公司同意你离职了,将商调函交公司人事部门,他们会给你办理档案调出手续和社保转移。
不过大连属于辽宁省,青岛属于山东省,如果你户口是山东省的,大连能否接收你档案?我对此表示怀疑。比如北京就不接收非本市户口员工的档案。当然,如果大连公司有人事权愿意接收的话应该可以。

商调函拿回单位交给人事部门,他们会找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如同意调离会给你开一个调离通知,你凭通知就可以办理档案、工资关系、社保关系、户口……
如果单位领导不同意就有点小麻烦,你需要去找他们争取签字同意。最后真没办法时只好写一个辞职信。一般情况下不要这样,因为这看起来就象你炒了他们一样……

请问你这个人问题得到解决了吗 是怎么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