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市经济适用房补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0:38:04
我是长沙人,随父母居住在长沙是雨花区,户主是爸爸的姓名,老公是外地人,我们打了结婚证,想请问,这样的条件是否可以申领到经济适用房指标呢?谢谢!

可以的。以后不再建经济适用房了,你只能申请货币补助。只是今年申请的时间到上月24号已经结束了,到明年可以申请。补贴对象:符合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保障对象。棚户区、片区改造等重点工程拆迁户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其被拆迁房屋产权面积应低于45平方米,且再无其他住房,年龄以法定结婚年龄为准,不受落户时间限制。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结合商品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以及国家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确定。2008年补贴标准为低收入无房家庭每户8万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棚户区、片区改造等重点工程拆迁户中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每户5万元。今后每年由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执行。申请登记:凡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保障对象(含原已经审批的保障对象),可在方案公布的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委员会申请登记,填申请批准表,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 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2《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资格确认单》(有效期内)或住房情况证明。3 收入情况证明。4 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社区委员会应予以受理并移交到办事处。

应该可以把
不过长沙几个月之前公开销售经济适用房,估计现在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