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法律高手,担保人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2:03:53
我妻子找工作,工作单位要求有人为她担保,如果她在工作中出现了借出公款未还的事情,请问担保人会承担何种责任?另外担保人担保期限和担保范围没作详细约定的是否视作承担连带责任???谢谢指教

担保人按约定的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出现借出公款未还的事情,公司可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抗。

担保范围没约定如果称为担保?必须明确担保事项,不然担保是有瑕疵的。
期限也可约定,否则视为与她工作年限相同的期限。

担保人要在你妻子欠款范围内承担责任。担保人担保期限受时效限制。连带的是2年,一般担保是6个月!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没做详细约定的也承担连带责任。

要存档责任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不支持此类担保,所以出现借款不还的情况是,单位追尝担保人责任法院是不支持的,但是也要看担保协议如何签定,如果只是单纯的连带责任,那担保人不还单位也没有办法,因为属于信用担保范畴,如果协议中单位有抵押物等手段制约,那该单位有权处理抵押物.

保证人承担何种责任由当事人约定,无约定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
保证期限没有约定依照法定的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保证范围法定的有:主债券,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