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不能辞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08:26:43
我是05年7月毕业的应届生,毕业后来到江苏苏州工作.当时签就业协议时,上面约束条件写无,现在要离职,公司说苏州劳动保障局有规定协议书的见习期12个月.但签的协议书上没有,签的劳动合同上只写为公司服务时间为无固定期限,试用期为2个月,并没有提到见习期的事宜.我现在提出离职申请(未满12个月),公司执意在就业协议的见习期内容上说我违约.请问,如果我这样算不算违约?有没有明确的条文/法规 规定就业协议在签了劳动合同后有效/无效?

可以选择辞职,你就业时签的有关合同(就业协议)上没有注明此事,按照国家劳动法来说是可以辞职的。
(去律师事务所问一下比较好)

不管他 哪了工钱就走。没有事的。我当年在苏州就干了这样的事。不过走的时候给同事说了让他们转告我是走了 而不是死了。事情就这么简单。别多想大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