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金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22:38:47
我在公司犯了点错误。然后与公司协议离职。公司说补偿我两个月工资。结果他们就补偿我一个月。说那上面写的两个月一个月是当月的工资。而且我是9月26才离职的。而且第二个月才补偿我1400的工资。我的基本工资是2500。我想问问他们这样是对的吗。我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吗?

可以的。去申请劳动仲裁。

他这样补偿是对的,不过补偿你1400就有点疑问了,你的底薪是2500的话不可能只补这么点,除非你的2500里面有其他补贴。如果公司没有按要求补贴你,绝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而且劳动仲裁那边一定是帮你不会帮公司,因为这个事国家现在管得很严了。

这个要看你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了,如果有劳动合同里面没有特殊说明,一般就是按照这样的规定:在公司任职满一年补偿一个月,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也就是说,如果你在公司工作了9个月,那么就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2500,如果你工作了1年零9个月,就是2500*2=5000,以此累加,申请劳动仲裁也要看合同的,不过还要看你犯的错误给公司造成了多大影响,这个应该在合同里也有说明,严格来讲,如果是公司没有理由辞退才是这样补偿的

1.先要确定离职原因是"辞职"还是"解除合同",辞职是没有任何补偿的.
2.公司给你一个月的补偿是对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公司给你1400不对,要按当月的基本工资支付.
4.既然是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5.你可以要求进行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