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法政人士我们这个官司可以打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1:03:37
我父亲是一位乡下医生,以前是算是那种个体户,后来镇医院决定把下乡医生规范化,在我们乡成立了一个卫生室,聘请我父亲为药济员,并签有合同,2008年10月6号我父亲值夜班的时候,半夜一点多钟听到有人弄门,便起床开门,但是没见到人,便饶到后院去看看,他们那个后院有个2米高的坡,因为夜黑,我父亲在后院踩空了脚,摔下去了,摔成脊柱骨折,我们县医院做不了这个手术,让我父亲在家躺着,随后我便把我父亲接到上海,上海医院诊为6极伤惨,必须手术,否则瘫痪,手术费用花了6万多,今天我哥与医院通了个电话,副院长说这个不属于工伤,现在我想问的说是:

1,我父亲这个情况到底属不属于工伤;
2,如果是工伤,我们可以要求最多多少的赔偿;
3,如果打官司,胜算有多少;
4,我们可以要求哪些方面的赔偿,(国家的或医院的)

希望有朋友能帮帮我,非常的感谢!
工伤认定,是用人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还是职工去申请呢?
如果上法院,我们需要出示哪些东西呢?

1、属于工伤,因为是在值夜班的时候出的事故
2、赔偿数不好说,总之是要求镇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有的要看单据,有的要看当地经济水平
3、如果如你所述,没有其他情形,我认为90%赢吧

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医院负责治疗费及后续手续费等。
跟国家没关系。没有国家赔偿。

属于工伤,看工伤保险条例,1年内提起工伤认定.北京何律师.

这个问题确实很剌手,要认定为工伤,确实不容易,单位规定晚上也是工作时间吗?
如果不是工伤,只能要求单位支付一般的疾病待遇.这是比工伤低得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