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有效期又多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0:19:56
我毕业的时候和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并约定违约金是2000元。但是当时学校方面在协议书上通过手写的方式加入了一条:要求我在单位服务4年(目的是服务偏远省份的单位)。

我到了单位后,和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就是和其他的毕业生一样的劳动合同,上面签的劳动年限是三年,没有提到学校之前的要求。

我现在已经工作了快一年,由于我现在每个月的工资还不够我吃饭和住宿的(大家应该可以想象的到有多少--不到四位数),我现想知道:
1、那份就业协议书现在是否还有效?上面约定的4年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2、我提出辞职是不是要缴违约金?
到单位签的劳动合同上面也没有规定违约金的事情。

另外什么什么是合同附加协议,那个就业协议书不算是附加协议吧?

如果出现单位拿就业协议要求我缴违约金的情况,或是提起当初协议上面由学校手写的那四年的服务期限的事情,我该怎么办?假如要求仲裁的话,那份协议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哪位知道请告诉我,谢谢了!

我辞职后,单位也不应该扣留我的档案吧?

小弟现在很迷茫,谢谢各位了!

没有效了,三方协议只有效到你正式签劳动合同。正合签定,三方就作废了。
现在你辞职是否要违约金看你合同或合同附加协议的约定,如果都没有写明的话,按现有劳动法,你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就可以走人。

应该是以你到单位以后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为主,上面没提违约金,你辞职了应该不会追究你的这份责任。 附加协议应该是你正式合同上另外有无附加的协议,也就是特别注明的个别条款。和学校那份协议应该没关系吧、
这只是我个人的想法,也不知道对不对。我也是才毕业的,不过还没有开始工作,之前学校为了提高就业率,学校协议是让我们随便签的单位,是不生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