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职务有哪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6:43:11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设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分别履行以下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

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