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证券法规定:大股东如果本来拥有超过50%的股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7:59:50
为什么证券法规定:大股东如果本来拥有超过50%的股权,然后再增持一定量的话就需要对所有其他股东要约全盘收购
这有什么作用?

超过50%了,就是对公司控股了,
但是应该是超过30%拥有上市公司的股票,
要约收购(即狭义的上市公司收购),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买卖交易使收购者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法定比例(《证券法》规定该比例为30%),若继续增持股份,必须依法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