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的赠与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2:16:14
事情是这样的:
我们单位于2007年左右给部分职工发了一台价值五千元左右的笔记本电脑,但是需要向单位支付一千五百元的笔记本保证金。
我当时也可以领一台笔记本,但是由于自己不是非常需要笔记本电脑,于是就没有及时的领。这时,一个同事说他想领这台笔记本,但是他当时还不够资格领,于是我们就达成了一个口头交换协议:他现在支付我一千五百元,我拿钱领了笔记本电脑后转给他。等他明年左右领笔记本电脑的时候,我再给他一千五百元,他的笔记本再转给我。没想到,现在单位政策发生了变化,他还需要五年才能领笔记本电脑。于是我就想支付给他一千五百元,收回笔记本电脑。
哪知道他不肯还我笔记本电脑,于是我就想起草一个书面的赠与合同来约束他。
下面就是我的合同,我想您帮我看看合同是不是很规范,如果不规范,怎么修改,谢谢告知!

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笔记本电脑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赠送给乙方壹台全新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五千元)

二、赠与物的交割

甲方必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将壹台价值人民币五千元的全新笔记本电脑赠送给乙方,在甲方赠与乙方笔记本电脑同时,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三、违约责任

1、如甲方并未在2009年12月31日前将全新笔记本电脑赠送给乙方,甲方将向乙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四千元。

2、如甲方赠送给乙方全新笔记本电脑当天之内,乙方并未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一千五百元,甲方将有权收回此全新笔记本电脑。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08年11月 日
我又重新写了一个债务合同,到底该用哪个呢?我自己都糊涂了!而且这两个合同到底哪个对我有利一些呢?麻烦内行帮我修改一下,谢谢了!
债务偿还合同

甲方(债权人

不建议使用赠与字样
因为赠与合同自当事人实际交付赠与物时候生效,这之前当事人可以随意撤销赠与合同。
可以使用偿还字样。

刚翻了下书发现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当事人的法定撤销为: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可撤销。
鉴于此你最好在合同中把你们之所以订立此合同的事由加进去,免得到时候扯不清。

可以,你这是一个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没有问题.赠与是不可逆的民事行为,是不可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