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中文夹杂英语的谈话模式已经在80后的年轻人中蔓延开来,您认为这对中国传统文化会产生什么影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7:42:23
如:我今天很High!这件衣服很In......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不会被区区外来文化所干扰太多。

没影响。爱传统文化仍然爱,不爱的仍不爱

是啊,为什么中国人说中文会夹杂英语呢?除开那些说汉语已经“说都不会话”的大小“海龟”们不说,如今就是压根儿没出过国门的朋友、同事之间见面大大咧咧地说声“Hi”,表示同意就“OK”,兴奋地喊一嗓子“Yeah”,或者碰到“Surprise”的时候惊讶地张嘴“Wow”它一声,乃至媒体上动辄PK,都不需要理由。这就如同牙牙学语的小Baby和邻家大妈分别时挥着小手道一句“Bye-bye”一样自然而然。同样,夏日北京路边打扑克的膀爷一边甩出“老K”,一边用“牛B”这样的语言议论最近一轮足球战况,勿需理由,也无半点矫揉造作。就是那位自称是人民的亲外甥的平民音乐家雪村,据说最讨厌说话时夹英语的中国人,可是他自己说上三句话就得提一次MTV,五句话必然说到他赖以成名的Flash,而且这老兄的一首歌名干脆就叫《湖南Mary》。
这种没有理由也不需要理由的中文夹杂英文的大众化表达方式,与那种刻意做作,喜欢中、英双语混着说的布尔乔亚情调或白领意识还是有所不同的。听我的一位在IT界DOT.COM某公司打工的朋友说,他的顶头上司CEO,过去遇到不顺的事每每说一句“我靠!”,英语培训回来以后类似场合一律改说:“My god!”,只不过听起来还是蛮像中文的“买糕”,语速略块而已。这使人想起钱钟书先生在《围城》里就描述了一个喜欢在中国话里夹无谓的英文字的张先生:“他并无中文难达的新意,需要借英文来讲;所以他说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
钱先生的高论,虽然略显刻薄,倒也入木三分。不过有一种说中国话夹英文单词的情况,我坚信是有理由,而且是有绝对的使用价值的。台湾作家柏杨研究过中国人之“死不认错学”,发现“对不起”这三个字我们中国人看得很重,轻易不出口。对比一下,老外们踩了尊脚固然“Sorry”,实际并未踩到只不过几乎踩到也“Sorry”;咳嗽一声固然“Sorry”,打个其声如蚊的喷嚏也“Sorry”;正在谈话他要去方便固然“Sorry”,厨房失火他要去救火也“Sorry”。一来二去,在咱中国人的潜意识里,此“Sorry”并非彼“对不起”,因而也随时随地地满口“Sor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