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姑妈没有赡养过爷爷,一直有我父亲赡养,一月前父亲去逝,为了房子他们要讨赡养权,我可以不给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6:01:12
爷爷以前让叔叔和姑妈送去敬老院。然后他们不闻不问,从不去看爷爷,后来爷爷的房子动迁,爷爷要与我们一起生活,我们把爷爷从敬老院接回和我们一起生活,叔叔和姑妈为了要爷爷分得的房屋份额与爷爷打官司,他们输了。一个月前我父亲去逝,留下我和妈妈、爷爷共同生活,以前其它子女都没有赡养过爷爷,现在其它子女听说爷爷可以继承我父亲的遗产和爷爷分得的房屋份额,所以要讨赡养权,我和母亲可以不给他们赡养吗?请尽快回复我。谢谢!
现在叔叔、姑妈天天来吵,要把爷爷接走,要爷爷推翻以前的遗嘱,我怎么办?

楼上说的对
法律角度来说,不管官司怎么打,你们百分之百会赢
所以放下心,好好对你爷爷

(如果你姑妈再纠缠不休,你可以提起上诉,要求她提供老人的赡养费)

这一切在于你爷爷,乘你爷爷清醒的状态下,把遗嘱写好了,以后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爷爷愿意和你门一起生活,就和你门一起生活,!不然你爷爷一走,你爷爷的子女都拥有继承权!3家的话就分3份财产了~

好人会有好报的,你和妈妈会有幸福的生活的

要你爷爷写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