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房产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8:08:29
我本来是浙江人·9岁的时候跟随父母去了成都·父母在那边做生意·12岁的时候父母离婚·我跟了母亲·然后母亲又找了一个男的·生了个小孩(弟弟)·买了套房子·房产证是我母亲的名字·然后我妈因病去世··后爸带着弟弟走了·我就回浙江跟了自己的亲身父亲··后爸想顿吞房产·
问:我可以分到这个房子吗?可以分到多少?
他说房产证掉了·我可以去找什么单位证明?
房子是按揭的·事情是2年前·母亲和后爸没有办理结婚证可否·否认他们的关系?
现在如果有速度效率的办法·可以马上付完按揭·分房子的钱·

继父如果未与你母亲办理结婚证,则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
如果继父能够证明买房子的时候他出了钱,则应按照出资比例与你母亲分项产权。
你母亲的产权部分由你和你弟弟继承,每人二分之一。
房产证丢了,您可以带上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居委会证明)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

当然可以分到。
因为是你母亲的房产,所以作为遗产,一半分给你后爸,剩下的一半由你和你那个小弟弟平分

找房子经销商要证明,可以分到房子

你们三个一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