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票不能抵扣 多交了税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3:32:58
销货方向购货方开出增值税专票,网络认证已通过,但上税时税局通知此专票不能抵扣,当月需全额交纳税金,目前税金已交,但实在觉得冤枉,因觉得责任不在购货方。请问遇到此问题应该如何处理?
估计:此问题是因为销货方开出专票寄出后又在电脑上作废了导致的;
有何途径要求销货方偿还购货方多交的税金;或有其他方法减少购货方的损失

你可以要求国税给你提供不能抵扣认定书,然后据此让销货方重新开据。
不过你说好像有点问题,首先,你的抵扣联没有返给销售方,他是不可以作废凭证的。你应该向国税问清不能抵扣的原因后,再处理。

直按与销方联系,不行到对方税务局去告他们。

货款暂扣,等他正确的开来时再付款。

建议你:
1。首先到税务局咨询一下看此票不能抵扣的真正原因
2。查出原因后,属于销货方的责任,你立即将此票退回销售方,要求他重新开具能够抵扣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可以通过一些法律途径要求销货方给予赔偿经济损失,当然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这种情况你应在你所属税务局开红字发票交给对方,让对方重新开一张正确的专用发票才可以.否则你可以不付购货款.

应该要求对方重开发票,当然需要一定的申请手续。
未付款可以扣款。
不行就举报。